关于统一集中办理应届毕业生《婚育证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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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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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为做好2010年应届毕业学生就业《婚育证明》的办理工作,近期学院将统一集中到计生办为所在学院的应届毕业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办理《婚育证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程序
1.请各学生在计生办主页处下载学生婚育证明表格;
2.学生本人填写声明;
3.学院审核学生的婚育情况、签署意见并盖章(注:对已婚和生育的学生要审核结婚证和计生档案,对未婚的学生要审核户口原件);
4.各学院将审核好的应届毕业生婚育证明表每人一份,统一拿到计生办办理,并在计生办网页下载应届毕业生办理婚育证明名单汇总表,填写一份交计生办。
二.注意事项
1. 2010年5月份起计生办一般情况下不对应届毕业生个人办理婚育证明,均由各学院统一为毕业生办理婚育证明,部分学生原已办好证明的不需再办理。
2. 请提示学生将办好的证明妥善保管,计生办不再重复办理。
3. 应届毕业生户口原未迁入学校的,婚育证明请在户口所在地
计生部门办理;如需在学校办理的,请学院审核户口原件或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证明。
4. 特殊情况学生个人来办理《婚育证明》请持户口卡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