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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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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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为了更好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完成学习科研工作,进一步做好2010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10年9月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含委培、定向和强军计划学生)。
二、贫困等级参考标准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考虑列为特困生
(1)孤儿、单亲家庭、烈士子女且家庭经济困难;
(2)父母一方或双方残疾,且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经济来源很少;
(3)父母双方下岗且再就业能力差,家庭经济困难;
(4)家庭成员遭受大病大灾且家庭经济基础差;
(5)来自贫困地区,父母劳动力弱,在校读书子女多,家庭经济来源少。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考虑列为贫困生
(1)父母一方下岗且再就业能力差,家庭经济困难;
(2)父母劳动力弱,在校读书子女多,家庭经济来源少。
三、资助金额
1.特困生,每人资助1000元。
2. 贫困生,每人资助500元
四、其它注意事项
1.各学院资助金额按2010年9月注册在校研究生人数分配(具体金额见附件),由学院决定资助学生的等级和资助人数。
2.各学院应重点资助2010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尤其是本人患重大疾病或其家庭遭遇重大变故者。
3. 获得2009-2010学年度学校一等奖学金或其它企业奖学金的研究生不予资助。
各学院务必重视本项工作,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名单的统计和报送,于1月10日(周一)前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汇总表》和《华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审批表》交到学院办公室,同时每位申请者将自己相关的电子版文件发给周媛媛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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