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集中办理应届毕业生《婚育证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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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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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毕业生:
为做好2011年应届毕业学生就业《婚育证明》的办理工作,请各学院负责学生计生工作的老师,近期统一集中到计生办为所在学院的应届毕业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办理《婚育证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程序
1.学生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在校学生婚育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其中“声明”部分要学生本人填写;
2.学院审核学生的婚育情况、签署意见并盖章(注:对已婚和生育的学生要审核结婚证和计生档案,对未婚的学生要审核户口原件);
3.各学院填写“应届毕业生办理婚育证明登记汇总表”(见附件2),将该表与审核好的婚育情况登记表(每人一份)统一拿到计生办办理。
二、注意事项
1.2011年5月份起计生办一般情况下不对应届毕业生个人办理婚育证明,均由各学院统一为毕业生办理婚育证明,部分学生原已办好证明的不需再办理,各班班长请与2011年5月16日收齐学生婚育情况登记表并填写汇总表交到学院办公室。
2.请各学院提醒学生将办好的证明妥善保管,计生办不再重复办理。
3.应届毕业生户口原未迁入学校的,婚育证明请在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办理;如需在学校办理的,请学院审核户口原件或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证明。
4.特殊情况学生个人来办理《婚育证明》的,请持户口卡原件到计生办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