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应届毕业生办理户口迁出事宜的通知

发布人:
发布时间:2011-05-26
浏览次数:13
各位同学:
        我校毕业生派遣的户口迁移准备工作现已开始,凡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除签订了“暂缓就业协议书”及推迟毕业的学生)均需填写《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登记表》。并根据公安部门规定,除户口迁往广州市内的学生外,办理户口迁移的其他学生均需交纳户口迁移证工本费4元。为确保我校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能及时、高效、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毕业生必须严格按照登记表中的“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须知”要求填写相关内容。
        2.  请各位同学于5月31日前将登记表及办理户口迁移证工本费每人4元(暂缓就业、推迟毕业及户口迁往广州的不收取)统一交回到学院办公室。
        特别提示:
        2011年6月份起应届毕业生的集体户口卡不再外借,如需借用集体户口卡的学生,请务必提前办理相关手续。为保证户口迁移证办理工作顺利开展,目前已借出户口卡的学生请于6月1日前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