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优秀研究生评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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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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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为激励在校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促进研究生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根据《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奖励管理办法》中有关精神,学校决定在9月进行2011年度优秀研究生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指标
  (一)申请本奖项者必须为2011年已注册的2009级在校研究生(含委培、强军、单考),完成了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
  (二)优秀研究生为荣誉奖,可以同时申报本年度其他各项奖学金。
(三)各学院优秀研究生名额见纸质文件。
二、评选条件
  (一)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思想修养;
  (三)学习勤奋,态度端正,学习、科研成绩优秀,各学年均应获得学校二等及二等以上优秀奖学金或者企业奖学金(博士生、委培生、强军计划、单考生除外);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优秀研究生的评定:
  (1)在学期间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2)在学期间课程考试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者,或有三门成绩偏低被跟踪培养者;
(3)导师有书面意见,认为不宜参评者;
(4)存在违反学术道德规范或不诚实守信行为者;
  (5)本人未提出申请者。
三、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申请者的条件和资料,于2011年9月25日前完成初评工作,并将评定结果向全体研究生公示5天,无异议后方可上报研究生院。如有异议,研究生应先向学院提出申诉。
(二)学院初评结果出来后,获奖者需登陆研究生院主页,在“综合管理系统”之“奖励管理”登记获奖资料。系统开放的时间为2011年9月24日上午8:00至2011年9月30日上午8:00。
(三)各学院应于2011年9月30日前汇总优秀研究生评定结果送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西湖厅三楼303室),南校区学院请送交B2-317。
(四)研究生院(研工部)汇总各学院上报结果后,于2011年10月8~12日在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后,经学校批准,由学校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