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关于设立华南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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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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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一直以来,我校研究生党团组织在开展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中发挥了主体作用,各个层次的研究生干部在为广大研究生组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术活动、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中付出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随着我校全日制研究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和培养类别的不断增多,全日制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的工作量越来越大,发挥好研究生干部在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导作用尤为重要。为了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奖助学金动态管理制度,健全研究生干部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更好地调动研究生干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规范研究生干部数量的合理配备,学校决定设立“优秀研究生干部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等级及比例
凡是在学校研究生团委、研究生会(含南校区执委会)及学院研究生团总支、研究生分会、研究生班级组织(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中担任主要干部的全日制(非在职、非委培)研究生,任职满一学年(或一届)者均有申请优秀研究生干部奖的资格。该奖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获奖比例不超过研究生干部总人数的25%(一等奖占5%、二等奖占10%、三等奖占10%)。
二、评选标准
校级研究生组织的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标准由研究生工作部制定,院级研究生组织的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标准由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小组)负责制定。评选标准应包括日常工作情况、工作成效、群众评价等方面内容。
三、评选程序
(一)研究生工作部每年9月根据研究生干部人数,按一定比例下达校级和院级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名额,各学院与研究生工作部分别根据优秀研究生干部奖评定标准,对申请者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完成初评工作后将初评结果向全院研究生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研究生工作部。对初评结果有异议者,可向学院反映情况或提出申诉。
(二)学院初评结果公示无异议后,通知获奖者登陆研究生院主页,在“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之“奖励管理”中登记获奖者资料,各学院将优秀研究生干部奖获奖名单汇总表与获奖审批表一起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三)研究生工作部汇总各学院上报结果后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批准,由学校统一发放奖金并颁发荣誉证书。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开始实施,研究生干部在“优秀奖学金”的评定中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