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优秀研究生评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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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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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激励在校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促进研究生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根据《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和荣誉奖励管理办法》中有关精神,学校决定在9月进行2012年度优秀研究生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指标
(一)申请本奖项者必须为2012年已注册的2010级在校研究生(含委培、强军、单考),完成了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
(二)优秀研究生为荣誉奖,可以同时申报本年度其他各项奖学金。
(三)各学院优秀研究生名额见附表。
二、评选条件
(一)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思想修养;
(三)学习勤奋,态度端正,学习、科研成绩优秀,各学年均应获得学校二等及二等以上优秀奖学金或者企业奖学金(博士生、委培生、强军计划、单考生除外);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优秀研究生的评定:
1、在学期间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2、在学期间课程考试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者,或有三门成绩偏低被跟踪培养者;
3、导师有书面意见,认为不宜参评者;
4、存在违反学术道德规范或不诚实守信行为者;
5、本人未提出申请者。
三、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申请者的条件和资料,于2012年9月25日前完成初评工作,并将评定结果向全体研究生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上报研究生院。如有异议,研究生应先向学院提出申诉。
(二)学院初评结果出来后,获奖者需登陆研究生院主页,在“综合管理系统”之“奖励管理”登记获奖资料。系统开放的时间为2012年9月25日上午8:00至2012年9月29日上午8:00。
(三)各学院应于2012年9月29日前汇总优秀研究生评定结果送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西湖厅三楼303室),南校区学院请送交B2-317。
(四)研究生院(研工部)汇总各学院上报结果后,于2012年10月8-12日在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后,经学校批准,由学校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