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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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12-11
浏览次数:29
各位同学:
为了更好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完成学习和科研工作,现将2012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12年9月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和强军计划学生。
二、贫困等级参考标准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考虑列为特困生
(1)孤儿、单亲家庭、烈士子女且家庭经济困难;
(2)父母一方或双方残疾,且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经济来源很少;
(3)父母双方下岗且再就业能力差,家庭经济困难;
(4)家庭成员遭受大病大灾且家庭经济基础差;
(5)来自贫困地区,父母劳动力弱,在校读书子女多,家庭经济来源少。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考虑列为贫困生
(1)父母一方下岗且再就业能力差,家庭经济困难;
(2)父母劳动力弱,在校读书子女多,家庭经济来源少。
三、资助金额
1.特困生,每人资助1000元;
2. 贫困生,每人资助500元。
四、申请程序
1、学生本人下载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审批表》(见附件)上交至学院;
2、学院成立评定小组,经由班级、导师讨论后确定最终资助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
3、最终确定资助资格的学生需提供中国银行卡复印件(写清晰帐号)附在本人“审批表”之后。
五、其它注意事项
1、各学院资助金额按2012年9月注册在校研究生人数分配,由学院决定资助学生的等级和资助人数;
2、各学院应重点资助2012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尤其是本人患重大疾病或其家庭遭遇重大变故者,每人资助金额可根据情况酌情增加;
3、原则上获得本年度学校一等奖学金或其它企业奖学金的研究生不予资助。
请各位申报同学于2012年12月21日(周五)前将相关材料交至各班班长处,经学院评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后于2013年1月发放至困难学生银行账户。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日
为了更好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完成学习和科研工作,现将2012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12年9月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和强军计划学生。
二、贫困等级参考标准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考虑列为特困生
(1)孤儿、单亲家庭、烈士子女且家庭经济困难;
(2)父母一方或双方残疾,且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经济来源很少;
(3)父母双方下岗且再就业能力差,家庭经济困难;
(4)家庭成员遭受大病大灾且家庭经济基础差;
(5)来自贫困地区,父母劳动力弱,在校读书子女多,家庭经济来源少。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考虑列为贫困生
(1)父母一方下岗且再就业能力差,家庭经济困难;
(2)父母劳动力弱,在校读书子女多,家庭经济来源少。
三、资助金额
1.特困生,每人资助1000元;
2. 贫困生,每人资助500元。
四、申请程序
1、学生本人下载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审批表》(见附件)上交至学院;
2、学院成立评定小组,经由班级、导师讨论后确定最终资助学生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
3、最终确定资助资格的学生需提供中国银行卡复印件(写清晰帐号)附在本人“审批表”之后。
五、其它注意事项
1、各学院资助金额按2012年9月注册在校研究生人数分配,由学院决定资助学生的等级和资助人数;
2、各学院应重点资助2012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尤其是本人患重大疾病或其家庭遭遇重大变故者,每人资助金额可根据情况酌情增加;
3、原则上获得本年度学校一等奖学金或其它企业奖学金的研究生不予资助。
请各位申报同学于2012年12月21日(周五)前将相关材料交至各班班长处,经学院评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后于2013年1月发放至困难学生银行账户。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日
附:学院企业奖学金“自强不息奖”获奖名单:
2010级:徐晚霞、何小妮
2011级:徐玉
2010级:徐晚霞、何小妮
2011级:徐玉
附件:华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