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2010级本科生参加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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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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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2010级本科生新生参加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2010级全日制本科生;港澳台学生自愿参保。

二、参保年度

2010912011831

三、缴费标准

医疗保险费按年度一次性足额征收,缴费标准为每年每人280元,其中政府资助200元,个人缴纳80元。

困难学生参加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广州市医疗救助金全额资助缴交,个人免缴。

四、医保政策宣传

请各学院做好医保政策的宣传工作,具体内容见附件一。

五、参保申请流程

登录华南理工大学主页——“学生管理系统”,选择“投保理赔”——选择“医保申请”模块,点击“申请”,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具体操作可参见附件二。

所有参保学生必须于925填报完毕。

六、困难学生(免缴费学生)的资格认证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认定为困难学生:

1.持有学生生源所在地民政部门发放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收入困难家庭证》的学生。

2.持有学生生源所在地残联部门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登记为一、二级的学生。

以上证件统称“资助资格证件”。

(二)困难学生资料的提交

1.困难学生所需提供的资料

1)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

2)资助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3份。

2.请各学院收集、确认困难学生资格证件,并将材料将于925前交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办公室。
                                      校医院

                                           学生工作处

                                       年九月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