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所属各级企业: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的通知》(财资〔2023〕2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3〕13号),现就做好我校所属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决算文件要求,认真组织2022年度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编报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规范工作流程,健全从决算工作布置、审核、汇总、分析到质量检查的各环节工作机制,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决算报告工作。
(二)提高数据质量。各企业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确界定报送范围,做到应报尽报,防止多报漏报,对下属企业上报的数据进行严格审核和汇总,确保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做好决算分析。各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决算分析工作,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内容,认真编写财务情况说明书,分析企业数量、资产负债、经营、助力学校事业发展等方面情况。
二、填报范围及内容
填报范围包括学校所属各级全资及控股企业。资产管理处负责学校层面报表的汇总及上报工作;资产经营公司负责纳入合并范围的全部企业的报表审核、汇总工作。
决算材料以正式文件报送,报送内容包括:
(一)各企业2022年度汇总的决算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以上加装封面、装订成册后加盖本企业印章;
(二)中介机构对企业出具的审计报告(及电子版);
(三)汇总数据JIO文件。
三、报送时间
请资产经营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之前,将加盖公章的决算报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审计报告等报送至资产管理处(笃行楼507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cuta20@scut.edu.cn。
四、注意事项
(一)各企业须以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为基础进行填报,确保决算数据的真实和完整,要充分利用报表软件的审核功能,审核通过后才予逐级上报。
(二)各企业应结合本年度经济运行情况,加强决算分析工作,严格按照附件2规定的格式、顺序和内容,完成财务情况说明书编写,其中助力学校事业发展的情况是财务情况说明书编写的新要求,各企业要注意做好总结说明。
(三)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直属高校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见》(教财〔2021〕4号)的有关精神,各级企业要密切关注资产负债情况,原则上资产负债率控制在60%以内。科技成果作价投资企业的相关情况,由股权持有管理企业在财务情况说明书中进行专项说明。
决算编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沟通。
联系人及电话:刘辉、陈琦,87111383
附件:1.《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3〕13号)
2.《财务情况说明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内容提要(企业使用格式)》
资产管理处
2023年2月24日
1. 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有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工作的通知.pdf
2. 财务情况说明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内容提要(企业使用格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