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科研业绩纳入奖学金评审的实施办法》第六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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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院全体研究生:

为进一步规范评审标准,鼓励研究生开展高质量突破性研究,依据近期学院评审委员会会议结论:发表在会议论文集的文章,不纳入科研业绩加分。现将《科研业绩纳入奖学金评审的实施办法》第六条调整后的内容,公布如下:


  论文发表在期刊时,依据期刊类型等级进行加分。期刊一共分为A、B、C三大类型,每一类型下细分为若干等级,每一等级分别赋予不同的原始加分。C类型的论文发表加分与省级论文竞赛获奖,仅限一篇文章纳入加分范畴。具体情况参见表1。

表1 期刊的级别分类及其赋分


  因上述内容调整,其他条款中涉及到的表述,自动调整。未尽事宜,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讨论决定。以上规则自2026年国家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学金等相关奖学金的评审起执行。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

202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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