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何镜堂科技创新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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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年级、各班:

为激励建筑学院学生积极参与科技创新活动,提升创新能力和水平,不断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何镜堂院士在我校设立“何镜堂基金”,下设“何镜堂科技创新奖”,旨在奖励优秀的学生。为做好2024年“何镜堂科技创新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名额和标准

(一)奖励范围和名额

建筑学院全日制本科生不超过5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人。

往年同等学位层次已经获得何镜堂科技创新奖的申请人,不再重复获得。

(二)奖励标准

本科生2万元/人,硕士生3万元/人,博士生5万元/人。

 二、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积极实践、勇于创新,成绩优秀,评奖年度无课程考核不及格记录,科研创新能力强、成果突出;

3.本科生当年综合测评成绩和智育成绩在班级或专业排名前30%;

4.遵纪守法,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严于律己、诚实守信、品格高尚,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及美丽校园建设。

(二)具体条件

申报者需同时满足以下1~9条件中的至少2项以上方有资格报名:

1.参加高水平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省级一等奖、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个人或团体的主力队员前两名(以获奖证书排名为准)。

2.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级别为A和B1的高水平大学生学科专业竞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级别为B2的学科专业竞赛获得一等奖及以上(详见附件1竞赛清单)奖励的个人或团体的主力队员前两名(以获奖证书排名为准)

3. 以华南理工大学(或设计院)名义参与设计、科研项目获国内省部级及以上等级奖或获国际级重大奖项的学生排名前两名(以获奖证书为准);

4. 在学科高水平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详见附件2论文清单和SCI/SSCI/A&HCI检索源期刊));

5. 获正式授权发明专利(第一作者)、实用新型专利(第一作者),证明材料以证书为主,时间以授权公告日为准;

6.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优秀的项目负责人(以项目结项书为准);

7.当年度“攀登计划”等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项目验收或结题通过的项目负责人(以校团委公布为准); 

8. 本科生在评选有效期当年度的两个学期设计课为“优”,体现较强设计能力和创新能力;

9. 参编国家级学会(协会)团体标准或地方标准,本校学生排名前2名,成果认定原则上以公告时间为准。

备注:

(1)发表学术论文、发明专利均需第一作者(本人导师第一作者,学生第二作者等同于第一作者);

(2)所有成果统计时间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论文成果需正式发表(见刊),收录论文需有wos平台截图。成果认定原则上以公布的学科竞赛清单及期刊清单为准,特殊情况由评审委员会商议决定。

(3)同等条件下,作为主要成员(学生排名前2名)参与导师团队重大规划设计项目竞标中标优先考虑(需提供详实证明材料);

(3)满足条件8的学生,需通过年级主持(指导教师)推荐并提供成绩等书面证明材料。

(4)所有成果署名单位为华南理工大学。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评奖:

1.本学年度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或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者;

2.弄虚作假,伪造评选材料者;

三、评选工作流程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何镜堂科技创新奖审批表》(附件3)和《“何镜堂科技创新奖”学生申请情况一览表》”(附件4),并与相关获奖成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获奖成果等证明材料原件现场核实确认)的纸质版材料在2024月11日29日上午12点前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建筑红楼218室简子涵老师(本科)和建筑红楼208室王灯兵老师(研究生),纸质版对应的电子版文件通过U盘等载体一同带来现场提交,报名申请以提交纸质版材料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材料经形式审核后,组织建筑学院“何镜堂科技创新奖”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确定获奖名单并进行公示。

3.上报学校,发放奖金、组织表彰及颁奖。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

                                        2024年11月22日

附件1-纳入何镜堂创新奖加分的学科竞赛清单(2024).xlsx

附件2-纳入何镜堂创新奖加分的中文期刊清单(2024).xlsx

附件3:华南理工大学“何镜堂科技创新奖”申请审批表(2024年).doc

附件4:2024年“何镜堂科技创新奖”学生申请情况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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