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华南工学〔2023〕52号)精神,建筑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学校奖学金推荐工作正式启动,学院评定工作采取学生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学年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符合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2023-2024学年学校奖学金申请表》,院(系)根据评选条件及《2023-2024学年学校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表》对申请者的材料和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并组织评议后,现将学校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进行公示(附件一)。
公示日期为2024年11月10日—2024年11月12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监督小组反映(学生工作办公室地址:6号楼218室,电话:020-87111335)、(学院纪委办公室地址:6号楼206室,电话:020-87111185),反映情况时须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事实依据,否则不予受理。公示无异议后,学院登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审批通过获奖学生名单,学生工作部(处)对推荐名单结果进行审核,最终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通过学校办公门户、学生工作部(处)网站进行公示。获奖学生须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填写《华南理工大学2023-2024学年学校奖学金登记表》,由学院审批报送。
建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1月10日
附件一:2024年度建筑学院本科生学校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