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追加的党员发展指标,按照学院组织答辩结果,现将2023年秋季学期发展对象名单(第二批)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0月10日-10月14日。
在公示期限内,党员和群众均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反映公示对象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学习工作表现、群众观念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硕士生2021级风景园林党支部:欧琳艺
联系人: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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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学院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