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做好2022-2023学年度本科生社会捐赠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2021年修订)》以及捐赠方要求等,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评审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且在学制期限内的本科学生。捐赠方有要求的,以捐赠方的要求为准(见附件1)。
二、评选资格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
2. 测评学年度内无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而受到学校处分;
3. 德育成绩积分不低于60分;
4. 本学年内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或不通过科目(以首次考试成绩为准);
5. 体质测试成绩75分及以上; 综合测评成绩总积分排名全班前33%、智育成绩积分排名全班前38%。
6.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表现良好以上。
三、奖学金标准、名额分配
各奖学金标准、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四、具体要求
1.院(系)根据评选条件及分配名额对申请者的材料和资格进行严格审核并组织评审,确定本院(系)的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并在院(系)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院系填写《2022-2023学年度校级捐赠奖学金推荐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统一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认。
2.学生申请提交材料
(1)填写《华南理工大学捐赠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或捐赠方指定的申请表(附件3-);
(2)院系教务员签名、盖章的个人成绩单;
(3)相关获奖成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4)捐赠方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3.时间要求
申请企业奖学金的纸质材料于9月28日中午12点交至27号楼的302,成绩单可以暂时不打印.
五、其他事项
1 同一学年内,各类奖学金不可重复获得
2. 申请表格均须学生本人认真填写,使用宋体小四号字体,单倍行距,采用A4纸双面打印;申请人签名处须本人亲笔签名。院系意见处由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名,并加盖院系行政公章;
3. 逾期不报或报送材料不全者做弃权处理。
电话:87111172 邮箱:xiaoxiao@scut.edu.cn
温氏奖学金申请.docx附件四
建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