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范围
2022—2023学年度在岗的勤工助学本科生。
二、评选名额
建筑学院先进个人名额为2人。
三、评选条件
1.遵守宪法和国家法规,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学校的各项勤工助学管理规定,在勤工助学学生中起到良好的表率作用。
2.积极乐观,奋发向上,乐于奉献。
3.在勤工助学岗位上能依时守时,责任心强,积极主动,吃苦耐劳,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较出色地完成用人单位交办的工作,并能如实登记劳动时间。
4.评选年度(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内在岗时间不少于6个月。
5.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评选年度内所修必修课程须及格。
四、评选程序
1.建筑学院符合条件的学生主动申请并如实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自荐表”(附件1)。
2.建筑学院申请的学生如实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登记表”(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请申请勤工助学评优的学生务必在5月29日(下周一)前完成资料填写,并把相关纸质材料交回到采荷楼302肖潇老师处。
需要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
(1)华南理工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自荐表
(2)华南理工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登记表
2.所有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报资料如有作假,则取消其参评资格,且不得递补其他人员。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