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筑学院2022—2023学年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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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选范围

20222023学年度在岗的勤工助学本科生。

二、评选名额

建筑学院先进个人名额为2人。

三、评选条件

1.遵守宪法和国家法规,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学校的各项勤工助学管理规定,在勤工助学学生中起到良好的表率作用。

2.积极乐观,奋发向上,乐于奉献。

3.在勤工助学岗位上能依时守时,责任心强,积极主动,吃苦耐劳,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较出色地完成用人单位交办的工作,并能如实登记劳动时间。

4.评选年度(202291日至2023531)内在岗时间不少于6个月。

5.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评选年度内所修必修课程须及格。

四、评选程序

1.建筑学院符合条件的学生主动申请并如实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自荐表”(附件1)。

2.建筑学院申请的学生如实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登记表”(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请申请勤工助学评优的学生务必在529日(下周一)前完成资料填写,并把相关纸质材料交回到采荷楼302肖潇老师处。

需要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

1)华南理工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自荐表

2)华南理工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登记表

2.所有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申报资料如有作假,则取消其参评资格,且不得递补其他人员。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自荐表.doc

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勤工助学先进个人登记表.docx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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