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届本科毕业班学生毕业资格审查的通知》要求,经建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以下同学拟通过毕业资格和学位资格审查,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1-3(数据截止时间5月19日08:00。)公示日期:2023年5月19日-2023年5月21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通过书面、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向学院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反映。反映情况时需提供真实姓名并有具体事实根据,未签署真实姓名以或不提供具体事实依据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艺芬 电话: 87111327 邮箱:liuyifen@scut.edu.cn
建筑学院
2023年5月19日
(起草:刘艺芬;审核:陈纪鑫;终审: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