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建筑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师生双选分数线和博士导师招生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各位考生:

经复试成绩公示无异议,根据我院复试方案,现将师生双选分数线和《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2023年博士招生导师信息及招生计划》(详细见附件)公布如下:  



师生双选分数线及招生计划


1.进入双向选择名单的考生,在导师招生计划范围内,通过师生双向选择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间内经双向选择无法找到接收导师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2.进入师生双向选择名单的考生自行联系导师,进行师生双向选择。电子版《师生双向选择表》已发导师,导师和学生签订电子版《师生双向选择表》后,由导师在12月29日上午12点前将双方签名的《师生双向选择表》交至何老师处

3.学术学位定向考生录取原则:我院学术学位博士定向就业类别考生(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对口支援等国家专项)录取人数不超过1人。进入双向选择名单的考生超过1人时,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进行双向选择(总成绩相同时,按照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材料评审成绩选择确定)。

4.专业学位定向考生录取原则:我院专业学位定向就业类别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2人。进入双向选择名单的定向考生如超过2人,则总成绩排在前2位的考生优先进行师生双向选择(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材料评审成绩选择确定);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师生双向选择的考生退出双向选择资格,按照复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双向选择直至完成招生计划。

5.每位导师每年招收定向考生不超过1人。凡有定向就业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在读的导师将不能再招收此类学生。

6.除本校2023届硕士毕业生、本科直博生、硕博连读生,以及不住校的定向就业类别考生外,其他考生须参加体检。体检要求及邮寄方式详看复试方案。


2023博士导师招生计划公示表.pdf

版权所有 © 2023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   粤ICP备050843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