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建筑学院本科生社会捐赠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为做好建筑学院2021-2022学年度本科生社会捐赠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2022年修订)》以及捐赠方要求等,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评审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且在学制期限内的本科学生。捐赠方有要求的,以捐赠方的要求为准(见附件1)。

二、评选资格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

2. 测评学年度内无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而受到学校处分;

3. 德育成绩积分不低于60分;

4. 本学年内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或不通过科目(以首次考试成绩为准);

5. 体质测试成绩75分及以上;

6.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表现良好以上。

三、奖学金标准、名额分配

见附件1

四、具体要求

1.学生申请提交材料

1)填写《华南理工大学捐赠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或捐赠方指定的申请表(见附件)

2)院系教务员签名、盖章的个人成绩单;(可暂时不交,学院确定后统一打印)

3)相关获奖成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4)捐赠方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递交时间

请大家于下周三前交将相关材料交至27号楼302各年级辅导员处,联系电话:87111335  22236898

五、其他事项

1. 应严格按照评审资格、条件和名额分配进行评审组织工作,并教育学生诚实守信,严禁弄虚作假。对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一经查实,除取消本次参评资格外,还将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

2. 同一学年内,各类奖学金不可重复获得(有特殊要求的奖学金除外)

3. 申请表格均须学生本人认真填写,使用宋体小四号字体,单倍行距,采用A4纸双面打印;申请人签名处须本人亲笔签名。院系意见处由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名,并加盖院系行政公章;

 

建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920


为做好建筑学院2021-2022学年度本科生社会捐赠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2022年修订)》以及捐赠方要求等,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评审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且在学制期限内的本科学生。捐赠方有要求的,以捐赠方的要求为准(见附件1)。

二、评选资格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

2. 测评学年度内无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而受到学校处分;

3. 德育成绩积分不低于60分;

4. 本学年内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或不通过科目(以首次考试成绩为准);

5. 体质测试成绩75分及以上;

6.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表现良好以上。

三、奖学金标准、名额分配

见附件1

四、具体要求

1.学生申请提交材料

1)填写《华南理工大学捐赠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或捐赠方指定的申请表(见附件)

2)院系教务员签名、盖章的个人成绩单;(可暂时不交,学院确定后统一打印)

3)相关获奖成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4)捐赠方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递交时间

请大家于下周三前交将相关材料交至27号楼302各年级辅导员处,联系电话:87111335 , 22236898.

五、其他事项

1. 应严格按照评审资格、条件和名额分配进行评审组织工作,并教育学生诚实守信,严禁弄虚作假。对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一经查实,除取消本次参评资格外,还将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

2. 同一学年内,各类奖学金不可重复获得(有特殊要求的奖学金除外)

3. 申请表格均须学生本人认真填写,使用宋体小四号字体,单倍行距,采用A4纸双面打印;申请人签名处须本人亲笔签名。院系意见处由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名,并加盖院系行政公章;

 

建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920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2021-2022学年度本科生校级捐赠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2021-2022学年度校级捐赠奖学金获奖学生信息.xls

附件3-2021-2022学年度华南理工大学捐赠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4-2021-2022学年度“金发科技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5-2021-2022学年度汇顶科技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6-2021-2022温氏筠诚奖学金申请表.docx


版权所有 © 2023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   粤ICP备050843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