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做好我院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工作,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华南工学〔2019〕9 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工作对象
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含预科生)
二、认定依据和等级
参照《认定办法》第四章执行
三、认定工作程序
参照《认定办法》第五章执行
四、认定工作相关材料
1.《华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申请表》。
2.学生相关证明材料(现有材料,如下岗证、残疾证、低保证、病历证明等)复印件。
3.评议小组、认定工作组认定及审核的工作记录材料。
五、报送时间及方式
9月15日前各班材料报送至27号楼的各年级辅导员处, 主要为家庭困难认定表和相关证明,并请在表格上面标记班级困难排序,以班级名义统一报送.
六、其他事项
1、此次认定将作为助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条件,请知晓。2、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家庭基本信息、联系信息、银行账号(同时在学校统一支付平台绑定)。
2022年9月9日
困难认定表.docx附件一
附件二认定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