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建筑学院研究生2021-2022学年院级社会工作年度考核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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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建筑学院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纳入评奖评优实施办法》,现开展2021至2022学年院级社会工作的年度考核。

 

一、考核范围

2021至2022学年在各班级委员会(含正副班长、班团干部)、党支部、学院研究生会和研究生团委、学院党建工作室任职的研究生。

 

二、考核流程

各组织成立年度考核小组,由组织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组织内代表、一般学生代表组成。具体负责本组织的评定等级名额分配、评定细则制定和评审工作等,并对相关问题进行决策。

 

三、考核结果的名额分配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其中,获得优秀等次的人数原则上小于等于总人数的30%,获得良好等次的人数原则上小于等于总人数的30%,获得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人数不限。等次人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至个位。

 

四、考核结果的应用

校内社会工作年度考核等级可转化社会实践积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应的社会实践分数原则上分别是6分、4分、2分、0分。2021至2022学年的社会实践积分纳入2022至2023年的评奖评优。不进行年度考核的组织,其成员的履职经历原则上不可申请转换社会实践积分。

 

五、考核结果的上报

请各组织在2022年9月9日上午10点之前,将附件1《XXX年度考核结果上报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307142337@qq.com,纸质版在组织负责人签名后交给研究生辅导员王老师。

  

  

序号

组织名称

组织成员姓名

组织成员学号

年度考核结果

例如:1

21级建筑专硕1班

张三

202121000089

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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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XXX年度考核结果上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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