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团员民主评议会审议,拟将刘俊鹏等43名同志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积极分子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2年5月30日至2022年6月6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学习工作表现、群众观念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是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的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地址: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6号楼218
202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