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第二次招生申请考核制材料审核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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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由学生本人申请,学院组织博士招生资格审核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由学院材料评审小组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材料进行评审,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将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第二次招生申请考核制的材料审核结果公布如附件所示。如有异议,可以实名制填写书面申请后扫描或拍照发至联系邮箱,或实名制以其他形式向学院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申诉渠道:

学院申诉电话:020-87112365,何老师,联系邮箱:hetianyu@scut.edu.cn

学院纪委:020-22236886

学校研招办:020-87113401

学校纪委:020-87110195

学院纪委:020-22236886学校研招办:020-87113401学校纪委:020-87110195


备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由学校统一公布。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第二次招生申请考核制材料审核结果汇总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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