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各位同学:

为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创新创业能力训练,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国家发展战略需要、适应各行各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根据教育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是在原有“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的基础上实施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类型分为三类:

1.创新训练项目。由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设备和材料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总结报告撰写等工作。

学校鼓励学生在原有项目(含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学生研究计划等)的基础上,开展进一步深入研究。对基于省级、校级优秀结题项目或已立项且取得明显成果的在研项目的申报项目,学校予以优先考虑。

2.创业训练项目。由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由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申报该类项目需额外提交企业导师合作指导协议书作为附件。创业训练、创业实践类项目立项优先考虑创业班学生。

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项目实施时间为1年或2年;创业实践项目实施时间至少2年,不超过4年。

二、申报要求

1.我校全日制本科生均可以组成团队申报。申报者要求学习成绩优良,课余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参与科研实践,并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项目申报以二、三年级学生为主,四年级学生不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成员人数不得少于3人,最多不超过5人。创业实践项目成员人数可根据实际需求确定。鼓励来自不同院系、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学生组队申报项目。

3.每位本科生限牵头申报一项,同时另可参加一项;或限参加两项。超额申请或参加视为全部项目无效。

4.“创业实践项目”的申请者可以是本科生团队,或者由本科生和研究生组成的团队;在能继续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情况下,允许项目负责人毕业后以大学生自主创业者的身份继续担任该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

三、创新班单列项目

为贯彻我校创新班“加强基础、突出创新、精英教育”的办学理念,积极探索与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相适应的学术研究型人才培养模式,深入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特在各类联合班、创新班以及卓越班中开展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班单列项目。

1.项目类型:仅限于申报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项目。

2.申报对象:我校在读的各类联合班、本-硕连读、本-硕-博连读创新班、产学研结合创新班等各类创新班学生(附件6)。申报者要求学习成绩优良,课余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参与科研实践,并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项目申报以二年级学生为主,三、四年级学生原则上不作为项目负责人。

4.每位本科生限牵头申报一项,且参加不得超过两项,超额申请或参加视为全部项目无效。

5.每个项目组不得少于3人,最多不超过5人。

四、项目要求

1.项目选题要合适。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学生要对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进行可行性分析,并在实施过程中不断调整优化。对基于省级、校级优秀结题项目或已立项且取得明显成果的在研项目的申报项目,还需要在申报书中详细说明原有项目取得的成果以及下阶段研究内容、研究方向和预期成果有何特别创新之处。

2.学生是项目的主体。参与项目的创新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设计、自主组织实施、独立撰写总结报告。

3.项目指导教师应热心指导学生课外创新和创业活动。学生在申报项目之前应与指导教师充分沟通,选择最佳的指导教师。

五、项目经费

最终立项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将给予平均每项1万元的经费支持,其中创业实践项目可根据实际进展情况给予更高额度资助。学校同时给予一定的配套经费资助。

六、申报程序

1.学生提出申请

符合申报条件的团队负责人直接登录网址:http://222.201.132.21:8090/Login.aspx,使用学生本人学号为账号登录(初始登录密码为学号后六位),选择相应类别的“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进行申报。填写基本信息后,“附件”栏添加上传填写好的项目申报书 (见附件1—4),点击提交。申报系统于3月9日凌晨0:00开通,3月23日晚上24:00关闭,系统关闭后不再接受申请。同时将纸质版的项目申报书(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3月24日前送到6号楼建筑红楼109室,完成申报。

2.学院评审

4月5日前,学院使用“本科生科技创新项目管理系统学院管理账号”登陆项目管理系统,审核申报人资格,并组织教指委成员对项目进行认真评审,将通过评审的项目在项目管理系统中点击推荐。学院收取通过学院评审的项目的申报书,填写学院意见并加盖公章,于4月6日前将申报书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

3.学校评审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并组织公开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确定最终立项项目,并按照有关规定上报教育部。

七、其他

1.项目一经立项,项目成员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退出。因此,学生应充分考虑自身的大学生涯规划,确保有充足的课外创新实践时间方可申报项目。

2.联系人:孟老师,电话:87111436-2,电子邮箱:mengxiangxu @scut.edu.cn。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

        2.华南理工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

        3.华南理工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

        4.华南理工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创新班单列项目)

5.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指南

6.创新班、联合班、卓越班列表


教 务 处  

2016年3月8日




附件1. 华南理工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2. 华南理工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3. 华南理工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书.doc

附件4. 华南理工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书(创新班单列项目).doc

附件5.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指南.pdf

附件6. 创新班、联合班、卓越班列表.doc


版权所有 © 2023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   粤ICP备050843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