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考(教务处)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缓考

适用于必修课,选修课、附修课不可以参加重考,只能重选;

→ 学生提交缓考申请(附件或教务处下载区下载)并附相应证明材料至所在学院(因公缓考,提交学校证明;因病缓考,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

→ 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审批,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 学生参加重考班考试,成绩可用于评优推免,不按重考成绩看待。

附件: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缓考申请单 .doc

版权所有 © 2023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学院   粤ICP备050843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