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在校学习时间(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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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在校学习时间(负责人:张老师)

学生提出申请并交家长签署意见(申请表见附件或教务处下载区)

学生所在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签署意见、盖章;

提交申请至教务处教学管理办公室审核;

审核通过,办理延长手续。

附件: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延长在校学习时间申请表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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