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负责人:张老师)
办理时间:3月—5月、9月—11月
→ 学生提出申请;
→ 学生所在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签署意见、盖章;
→ 报教务处教学管理办公室(附接收学校校一级意见、学生在校成绩单、学生操行的评定意见、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县区以上医院的体检表)审核;
→ 主管校长批准;
→ 报省教育厅受理,待批复。
转学(负责人:张老师)
办理时间:3月—5月、9月—11月
→ 学生提出申请;
→ 学生所在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签署意见、盖章;
→ 报教务处教学管理办公室(附接收学校校一级意见、学生在校成绩单、学生操行的评定意见、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县区以上医院的体检表)审核;
→ 主管校长批准;
→ 报省教育厅受理,待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