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302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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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 士 研 究 生 培 养 方 案

一级学科名称

建筑学

一级学科代码

0813

二级学科名称

建筑历史与理论

二级学科代码

081301

学院名称

建筑学院

填表日期

2008628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制表

工作小组签名:

组长:

成员:

填表说明

1.  培养方案原则上按二级学科制订,鼓励有条件的学科按一级学科制订培养方案。按一级学科制订不需填写二级学科代码及名称。

2.  该培养方案从填表日期当年秋季入学研究生开始执行。

3.  研究方向应与招生简章一致。


一、培养目标

按照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要求,培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有创新能力的建筑历史与理论专业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学习年限

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含休学)一般不超过六年。    

三、主要研究方向

1、传统建筑理论

2、城市史

3、建筑理论与哲学

4、建筑保护理论与技术

5、建筑防灾法

四、培养方式

博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博士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在入学后四周内制订出培养计划,第三学期结束前按照《华南理工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参加中期考核,并完成社会实践环节。定期做阶段总结报告。

五、学分要求

本专业博士研究生最低总学分要求为31学分,其中最低修课学分要求为13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6学分,专业必修课3学分,专业选修课最低4学分)、开题报告1学分、学术活动2学分(参加学术报告会15次(其中3次为跨二级学科))、学位论文15学分。

六、必修环节 

1.开题报告  

按学科对论文开题报告的时间、要求、形式、文献阅读量、文献综述等相应规定完成开题报告。

2.社会(教学)实践  

在职攻读学位者可免修社会(教学)实践环节。

3.学术活动  

博士生在学期间应参加15次(其中3次为跨二级学科)以上学术报告活动。每次应填写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讲座)考核表,其中至少3次附不少于1500字由导师签字认可的小结。博士生参加在境外举行的国际学术会议,并以华南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博士生为第一作者发表英文论文,可视为参加5次学术报告会。

七、学位论文工作

博士生应在第三学期撰写开题报告;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按照《华南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完成学位(毕业)论文后,按照《华南理工大学学位条例暂行实施细则》和《华南理工大学关于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组织答辩。

八、课程设置

具体课程设置如下:


性质

序号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开课

学期

主讲教师

开课

单位

考核

方式

备注

公共必

1

B0001001

现代科学技术革命与马克思主义

60

3

1

陈建新

政管学院

课程论文

 

2

B0002012

第一外语(英语)

100

3

1

赵伟礼

外语学院

笔试

 

专业必修课

3

B0813001

东西方文化与哲理学

48

3

 2

吴庆洲、程建军、唐孝祥、袁忠

建筑学院

论文

 

4

B0002002

第二外语(日语)

72

3

1

朱林

外语学院

笔试

 

5

B0002003

第二外语(德语)

72

3

1

蔡树湘

外语学院

笔试

 

6

 

建筑防灾

32

2

2

程建军、吴庆洲、郑力鹏

建筑学院

论文

 

7

 

建筑保护与修缮

32

2

2

程建军、郭谦

建筑学院

论文

 

8

 

建筑艺术史专题

32

2

2

唐孝祥

建筑学院

论文

 

9

B0813015

城市发展理论

40

2

1

田银生

建筑学院

笔试或课程论文

 

10

 

地域建筑研究理论与方法

 

32

 

2

 

2

 

陆琦

 

建筑学院

笔试或论文

 

11

B0813006

建筑师实用统计学

32

2

1

吴硕贤、王红卫

建筑学院

课程论文

 

12

B0813019

亚热带城市与建筑热环境

32

2

2

孟庆林

建筑学院

课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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