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华南理工大学学生会组织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团委(团总支)、各级学生会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支持和引导学生会(研究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根据《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华南理工大学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等相关要求,校团委拟开展2024—2025年度华南理工大学学生会组织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先进集体荣誉包括先进学生会(研究生会)和表扬学生会(研究生会),各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均可参评先进集体。
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人员、班级班委会负责人等各级学生会组织骨干均可参评先进个人。
二、申报项目和条件
(一)先进学生会(研究生会)、表扬学生会(研究生会)
1.大局贡献度和社会认可度高。在服务中心工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以扎实的工作成效赢得社会的广泛认可,积极引导青年学子胸怀“国之大者”“省之要事”,参与“百千万工程”、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等中心工作。
2.思想引领成效显著。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学生会意识形态工作。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做好重大活动和关键节点的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
3.组织建设完善规范。依章依规开展工作,组织章程完备并经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核准、同级党委审定,形成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按期换届,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在同级党委领导、团委指导下,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优秀学生会(研究生会)应明确职能定位,抓实队伍建设,创新组织模式,认真落实“学校-院系-班级”三级联动工作机制。坚持从严治会,工作人员遴选条件明确清晰,遴选程序严谨合规。
4.服务同学精准有效。牢记服务宗旨,把服务同学成长和支持学校育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统一起来,把服务同学的普遍性和针对性统一起来。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倾听广大同学在思想成长、学业促进、就业创业、社会实践、身心健康、校园治理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积极畅通校园沟通协调渠道。以实际行动帮助同学解决急难愁盼问题。
5.深化改革扎实有序。稳妥有序推动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高质量落实《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建立功能型团支部并完成专题学习、骨干培训、读书活动等学习任务,完成2024年度春秋两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6.截至2025年3月1日,成立时间不少于一年。
(二)优秀学生会(研究生会)骨干
1.大局贡献度高。胸怀“国之大者”“省之要事”,带头立足岗位、苦练本领,充分发挥骨干作用,积极参与“百千万工程”、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等中心工作,工作成效显著,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
2.理想信念坚定。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共青团员应在智慧团建系统报到并按时缴纳团费。
3.恪守学生本分。学业优良,无课业不及格情况,本科生最近一学期/一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应在所在班级、专业或年级前30%以内。表现突出的班级骨干,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可放宽至在所在班级、专业或年级前50%以内。不得因学生工作而迟到早退、缺课旷课、荒废学业。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在“i志愿”系统注册,自觉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
4.工作能力过硬。作风优良,业务能力突出,珍惜在学生会组织工作服务同学的机会,勤奋踏实、认真履责,具有较强的责任感,热心为同学服务,在推动学生会组织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得到同学拥护支持。
5.截至2025年3月1日,担任现职不少于半年,或累计担任学生骨干不少于一年。
三、名额分配
各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均可申报先进集体。
各级学生会组织依据评优细则及考核、评议结果,按照学生骨干总数的一定比例择优推选。其中,校院两级学生会骨干评选名额不超过所在组织总人数的18%,校院两级研究生会骨干评选名额不超过所在组织总人数的20%,班级骨干评选名额不超过所在院系班级骨干总人数的5%。院级学生会组织总人数按不超过30人计算,班级骨干按每个班不超过5人计算。
本年度获评先进集体的学生会组织可额外获得名额奖励,其中先进学生会(研究生会)可获得2个院级名额奖励,表扬学生会(研究生会)可获得1个院级名额奖励。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会(研究生会)、表扬学生会(研究生会)
1.材料申报。各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向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提交申报材料。
2.材料评议。由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代表等组成评议小组,对各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考核评议。
3.公开答辩。各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面向校团委相关干部、各二级团委(团总支)书记、校院两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代表、学生(研究生)代表进行公开答辩。
4.审核公示。校团委联合学生工作部(处)对评选名单进行审核,经学校党委同意后将审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二)优秀学生会(研究生会)骨干
1.人员推选。各二级团委(团总支)依据评优细则及考核、评议结果,按照学生骨干总数的一定比例择优推选。推选结果在所在单位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并经院系党委同意后报送校团委。
2.审核公示。校团委联合学生工作部(处)对评选名单进行审核,经学校党委同意后将审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团委(团总支)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指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评选,做好推荐申报、民主评议、审核公示等环节工作,在推选过程中充分征求所在党团组织及师生意见。
2.各二级团委(团总支)要按照实际情况择优推选,认真严肃开展推选工作。对申报对象进行全面了解和程序考察,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挂钩,所有报送材料及其内容要求真实、客观。
3.各二级团委(团总支)要重视宣传,积极引导学生会组织和学生骨干汲取榜样力量,有效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氛围,为建设一支胸怀理想、心系同学、品学兼优、作风扎实的工作骨干队伍提供指引。
六、报送方式
1.先进集体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党团组织审核同意后,由各院系学生会(研究生会)提交至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先进个人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党团组织审核同意后,于2025年3月21日(星期五)前将申报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材料报送至校团委。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材料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申报表(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材料通过链接https://docs.qq.com/form/page/DWHhKYWpCdndVT2RH 提交。材料要求齐全、严谨、清晰,且电子版与纸质版须严格一致。逾期不报者或拖延补交者将视作自动放弃评优名额。
附件:
附件1.2024—2025年度华南理工大学“优秀学生会组织骨干”申报表.docx
附件2.2024—2025年度华南理工大学“优秀学生会组织骨干”推报汇总表.docx
联系人:高韵
联系电话:87110456
校团委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