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各位考生: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和《华南理工大学吴贤铭智能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我院博士生考核制资格审核小组对申请者进行了资格审核,并由学院材料评审小组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材料进行评审,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现将我院2021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资格及材料审核结果予以公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计划由学校统一公布)。
公示期为2021年3月20日-22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以电话、书面或其他形式向学院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须表明真实姓名,逾期不予受理。
经我院评审的审核结果在公示无异议后,还需报送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最终审核结果以招生工作办室公布的名单为准。
学院研究生教务室:020-81182106,zengrq@scut.edu.cn;学院纪委:020-81182104
学校招生办:020-87113401,adyzb@scut.edu.cn;学校纪委:020-87110195
吴贤铭智能工程学院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