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工作的补充通知
  • 发布者:李若英
  • 发布时间:2022-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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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为做好2022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还款方式包括提前还款(毕业前提前归还贷款)、正常还款(毕业后正常还款)、继续贴息(毕业后继续攻读高一级学位的同学可申请再贴息)三种方式,正常还款和继续贴息学生均需线上签署《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由于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线上还款功能将于2022520日暂停使用,贷款学生必须在2022518日前完成线上签署《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还款操作指引见附件1

2.继续攻读高一级学位申请继续贴息的,须填写“国家助学贷款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附件2),与攻读高一级学位的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一起交至学院辅导员,由辅导员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于74日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五山校区1号楼1126-2),逾期交的请学生自行于722日前(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交至中国银行广州天河支行消费金融中心(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平安大厦三楼)。

3.因服义务兵役、休学等原因导致延期毕业申请延迟还款的学生,须填写“延期毕业证明”(附件3),经学院辅导员核实并签署意见后,于610日前交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咨询电话: 87111489(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7162231(中国银行)

附件1-还款指引.ppt

附件2-调整还款计划及贴息申请书.docx

附件3-延期毕业证明.docx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2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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