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者:王科
- 发布时间:202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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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有关机关部处:
按照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举办2021年度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示范培训班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21〕5号)工作安排,为进一步拓展辅导员培训渠道,规范辅导员培训管理,提升辅导员素质能力,根据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需要,现将我校辅导员报名和派出参加2021年度全国高校思政工作骨干示范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1.各院(系)辅导员(包括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专职辅导员、2+3辅导员),机关部处辅导员。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高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骨干。
3.原则上近三年已参加过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示范培训的学员,2021年不再参训。
二、报名和派出程序
1.按照《2021年度全国高校思政工作骨干示范培训班基本安排表》(见附件1),结合个人专长、职业发展规划和学院工作实际需要,各单位有计划地组织辅导员选择合适的培训班次报名。辅导员个人通过问卷星在线报名,报名截止日期4月20日。报名链接:https://www.wjx.cn/vj/hBm8gmc.aspx,报名二维码:
2.各单位填写《2021年度全国高校思政工作骨干示范培训班报名表》(附件2),于2021年4月21日前将纸质版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处)思想教育管理科。
3.学校根据个人报名和学院推荐情况,综合考虑报名意愿、辅导员工作室建设需求、往年参加情况、辅导员年度考核情况,结合每期培训主题和学校辅导员队伍培训计划,统筹安排,择优选派参加全国高校思政工作骨干示范培训。
4.根据每一期培训班具体通知,辅导员完成每期报名注册并参加相关培训。
三、其他说明和要求
1.每人限报两期培训班,且报名时须注明意向(第一志愿、第二志愿)顺序。
2.辅导员参加“骨干培训班”纳入年度培训学时。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要求,辅导员参加年度培训不少于16学时,每5年参加1次国家级或省级培训。学校将进一步健全培训体系,通过各类国家、省市、学校培训平台,有计划有组织的开展辅导员培训。
3.培训结束返校后一周内,参训辅导员须向学生工作部(处)提交相关培训文件、PPT讲义等资料,同时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个人培训总结和心得体会。参加培训者,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择机在学生教育管理论坛、辅导员沙龙、辅导员工作室进行交流汇报。
4. 参加全国高校思政工作骨干示范培训班涉及的差旅费由学校承担。
联系人:王科,联系电话:87110452。
附件1. 2021年度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示范培训班主要班次计划.docx
附件2. 2021年度全国高校思政工作骨干示范培训班报名表.docx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