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者:吕行
- 发布时间:20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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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第43号)令精神,为规范辅导员工作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提升行动,不断提升辅导员队伍的理论研究和实践育人水平,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使辅导员真正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
二、工作目标
(一)以项目委托、选派进修、培训考察、经费支持等方式,在全校范围内建设若干辅导员工作室,打造一支专家型骨干辅导员队伍。
(二)为工作室成员提供优质培训和服务,搭建良好学习和交流平台,拓展其专业成长和发展的空间,鼓励并支持考取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的资格证书,使其理论水平得到提升、实践能力得到加强。
(三)通过建设辅导员工作室,逐步建成机制健全、资源共享、特色鲜明,科研能力强、管理水平高、实践效果好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
三、工作室构成
辅导员工作室原则上分为大学生思想理论教育与价值引领、学风建设、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就业与创业指导、资助育人、党建创新、校园文化活动指导等类别。
(一)辅导员工作室实行主持人负责制,设主持人1名,助理主持人1名,团队成员4-6人,助理主持人以及工作室成员由主持人确定。工作室主持人选拔程序包括个人自荐、资格审核、竞聘答辩等环节。
(二)要求助理主持人为非主持人所在学院,且工作室所有成员至少有一半是非主持人所属学院的辅导员,每个辅导员只能参加一个工作室。在建设周期内,主持人若调离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则由工作室助理主持人自然替任工作室主持人。
(三)工作室可以聘请专业导师或顾问若干名,对工作室的建设与发展提出参考建议。
四、工作任务
(一)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室以学校工作实际为基础,以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新时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面临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不断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在周期内至少要完成1个省级或2个校级以上课题。
(二)打造优秀团队。工作室主持人负责制定本工作室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推荐工作室成员参加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选拔。
(三)增进工作交流。工作室要充分利用学校所提供的机会与平台,积极推荐成员自学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课程,创造机会参加各类论坛、会议和培训班,积极争取校外、境外考察和研修的机会,并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实践锻炼。
(四)推广建设成果。工作室的建设成果应以论文、专著、讲座、研讨会、报告会、论坛、现场指导、观摩考察等形式在全校范围内介绍、推广。工作室承办学校辅导员沙龙,组织成员开展专项工作研究;每年至少完成3个相关工作案例、2篇论文,遴选优秀作品参与各级评选。依托各项工作任务,打造工作室精品项目,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推广。
五、申报条件
根据分类,申报人须明确本工作室所属类型,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工作室。同时申报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于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
(二)热爱高校辅导员事业。关心爱护学生,师德高尚,廉洁自律,作风正派,为人师表。从事专职辅导员工作4年以上。
(三)具备较强的思想理论研究和价值引领教育的能力。准确把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成长成才规律,创造性地开展大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六、条件保障
(一)学校为辅导员工作室每年提供一定的运营经费。经费主要用于辅导员工作室开展课程建设、课题研究、学术研讨、品牌活动等方面。
(二)学校为辅导员工作室配备独立的办公场所,营造优良的实践研究环境。根据任务目标、特色内容等方面为工作室配齐所需相应设备,购置相关专业书籍与期刊资料。
(三)优先选派工作室成员参加全国(省)辅导员骨干培训班等学校统一组织的培训交流。对于工作室提出的个性化培训需求,学校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进行审批,批准后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日常管理
辅导员工作室建设与管理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处)思想教育与管理科负责,每月召开主持人例会。主持人负责工作室的日常运营与管理,具体包括:
(一)制定并完善工作计划和建设方案,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主持人负责本工作室的经费使用和管理。
(二)建立合理的团队成员选拔退出机制,与工作室成员签订协议,保持工作室队伍的稳定。
(三)及时对工作室运行情况进行总结,主动宣传推广成功经验。
八、评估考核
对辅导员工作室的评估与考核工作以2年为一个周期,采用内部考核、阶段性考核以及终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在学术研究、工作亮点、团队建设、资源嵌入、成果推广等方面的实际成效。
(一)内部考核。辅导员工作室成员每学期撰写学习报告,对当年参加学习和培训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总结,由工作室主持人对成员表现进行评价。
(二)阶段性考核。学校对辅导员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采取现场考察、座谈交流等方式每年进行一次阶段性考核,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终期考核。工作室提交工作报告及研究成果,学校通过材料审核及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终期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终期考核优秀,该工作室保留,主持人可续聘至下一周期;终期考核合格,该工作室保留,主持人不续聘,可申报下一周期的工作室主持人;终期考核不合格,该工作室撤销,终止其工作室主持人资格,并取消其下一周期工作室申报资格。
九、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十、本办法自发文公布之日起施行。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