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者:伍婧超
- 发布时间:2018-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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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充分展示先进个人风采,促进优良学风、校风的形成,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2018年修订)》(华南工〔2018〕3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7-2018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十大三好学生标兵”评选工作。
一、三好学生
(一)评选条件
1. 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学生;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
3. 测评学年度内无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而受到学校处分;
4. 德育成绩积分不低于60分;
5. 本学年内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或不通过科目,以首次考试成绩为准;
6. 体质测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
7. 综合测评成绩总积分居本班前33%,本学年度智育成绩积分居本班前38%;
本硕、本博连读创新班,卓越班,联合班,信息工程(冯秉铨实验班),基因组科学创新班条件:综合测评成绩总积分居全班前66%,学年智育成绩积分居本班前76%。
8.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表现良好以上。
(二)评选程序
1.免申请。各类奖学金评选完成后,学生信息管理系统-荣誉称号模块将自动生成“三好学生”荣誉称号学生名单。
2.推荐。学院辅导员于10月25日前登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审批“三好学生”推荐名单,名单并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3.审核。学校对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三好学生”资格进行审核,确定“三好学生”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示。
二、优秀学生干部
(一)评选条件
符合“三好学生”申请条件,且担任主要学生干部(任学院团委及学院学生会副部长或以上职务,或任班长、团支书等职务),在任职岗位上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者可申请“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比例不超过当年学院“三好学生”人数的20%。
(二)评选程序
1.申请。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学院组织评选;
2.推荐。学院于10月30日前登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审批“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单,名单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3.审核。学校学生工作部(处)对“优秀学生干部”的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优秀学生干部”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示。
三、十大三好学生标兵
(一)评选条件
符合国家奖学金评审条件,体质测试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提出申请。为更好树立低年级优秀学生标杆,扩大“三好学生标兵”在各年级中的代表性,各学院可推荐1—2名低年级学生(2016级、2017级均可),低年级学生申请条件可适当放宽。
(1)本学年度荣获省级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具有重大影响的荣誉称号;
(2)必修课各科首次考核成绩90分及以上;
(3)获得国际级大学生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含个人项目和集体项目)前二名(或二等奖及以上);
(4)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第一名(或一等奖)的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的主力队员前两名(以获奖证书排名为准);
(5)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第二名(或二等奖)的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排名第一的负责人;
(6)获得省级大学生学科竞赛或科技竞赛第一名(或一等奖)的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排名第一的负责人;
(7)以第一作者发表1篇及以上SCI收录论文、EI光盘版收录期刊论文、人文社会科学重要期刊中的Ⅱ类期刊论文;以第一作者发表2篇及以上EI光盘版收录的其它论文、ISSHP收录的论文、中文人文社会科学重要期刊中的Ⅲ类期刊论文;以第一作者发表3篇及以上中文核心期刊、ISTP收录的论文;
(8)获正式授权发明专利的第一发明人。
(二)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学院按照评选条件推选符合资格的学生参评,撰写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并填写《2017-2018学年度“十大三好学生标兵”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于10月18日前将纸质版送至五山校区1号楼1119室或大学城校区B1栋412室,电子版打包发送至adsa@scut.edu.cn。
2.初赛函评。学校收集材料后,经资格审查、专家评审等环节,确定决赛入围名单并予以公示。
3.决赛展示。学校统一组织现场答辩环节,入围决赛选手进行展示,评选出2017-2018年度十大三好学生标兵及提名奖。
联系人:吕行 伍婧超 陈东
电话:87110452
附件:2017-2018学年度“十大三好学生标兵”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xls
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