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2015年度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清理的通知

发布者:社科处 发布时间:2020-06-15 浏览次数:1464


各有关单位、老师

近期,广东省社科规划办将对2014年度2015年度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清理的项目范围是:2014年度、2015年度立项,至今已超出预期完成时间仍未办理鉴定结项手续的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包括未能通过第一次结项鉴定,且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第二次结项鉴定的项目)

二、凡属上述清理范围的,2014年度项目请于202094日前(以鉴定材料报送省社科规划办时间为准),按规定程序申请鉴定结项;2015年度项目请于20201123日前(以鉴定材料报送省社科规划办时间为准),按规定程序申请鉴定结项。超过规定时间申请鉴定结项的,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一律不得受理,省社科规划办也不再受理此类项目的结项工作。

三、少数基础研究项目的确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负责人填写“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详细说明延期原因、研究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并明确做出完成时间的承诺,2014年度项目于202094日前报省社科规划办审批,2015年度项目于20201123日前报省社科规划办审批。

四、逾期未申请鉴定结项、未提交延期申请、延期申请理由不充分或结项成果达不到结项标准的,省社科规划办一律予以撤项处理,预留经费不予拨付。被终止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省社科规划项目和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五、请各单位科研秘书认真做好本单位项目的清理工作,及时与各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在规定时间内将结项材料或事项变更审批表统一报送社科处


联系人及电话:廖文通  (02087110383

附件1: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申请结项鉴定要求.docx

附件2: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doc

附件3: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doc



社会科学处

                                   202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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