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3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19        浏览次数:1122

各位中国政府奖学金生: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的通知》(留金来管〔2023〕16号)、《华南理工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细则》(华南工外〔2021〕5号)和《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实施方案》,现将2023年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2023年9月之后将继续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名额性质为计划内),包括无法按原计划于2023年7月毕业拟申请延期的学生,以及2022年奖学金评审不合格被中止奖学金资格拟申请恢复奖学金的学生,均须参评。处于休学状态的学生不参评。

二、评审标准

年度评审主要根据学生在过去一年的道德品行、学习成绩、学习/科研态度、活动表现四方面情况,对每名学生进行定量打分和定性评价。原则上总分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三、评审流程

1.4月,国际教育学院组织召开奖学金评审说明会。

2.参评学生通过CSC号登陆信息系统,提交自评信息。

3.考评人登录系统,为学生打分并填写考评人意见。

4.学校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工作小组根据学生自评、考评人评价结果,讨论决定评审意见后在系统提交,并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5.6月5日前,国际教育学院将中国政府奖学金年度评审报告上报国家留学基金委。

 

 

华南理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2023年4月19日   


联系我们

学院办公室: +86-(20) 81182583

招生与项目办公室: +86-(20) 81182585, 81182580

留学生管理办公室: +86-(20) 81182586

教务办公室: +86-(20) 81182582

孔子学院办公室: +86-(20) 81182572

电子邮箱:sieinfo@scut.edu.cn

地址: 中国 广州市 广州大学城 华南理工大学 国际教育学院 B1-205

邮编:510006  

2019 © 华南理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0843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