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实现我校学生公寓C15全面有效的安全保障、清洁健康的卫生环境、文明有序的生活秩序、浓郁活泼的学习氛围、丰富多彩的公寓文化,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基础文明行为和社会公德意识,根据《华南理工大学留学生住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学生在公寓区的日常行为表现实行“行为积分制”,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行为积分制是将学生在公寓区日常应该遵守的关于安全、卫生、文明等行为进行积分评议的一项教育管理制度,作为学生是否有资格继续在校住宿的依据。
行为积分由公寓管理员、老师、辅导员、负责记录,留学生管理办公室负责最终认定。
本办法适用于入住华南理工大学留学生学生公寓的全体学生。
行为积分以十分为基准,处罚分为“-”分
分数低于7分同学将在宿舍进行警告,低于五分(包括五分)的同学将取消下学期住宿资格。
如违反中国法律法规校纪校规的学生立即取消住宿资格,3日内搬离宿舍。
第一条 未经国际教育学院同意,留学生宿舍留宿非本宿舍人员,扣10分/人次
第二条 在公寓内使用明火、燃放烟花爆竹或焚烧纸物等,扣5分/人次
第三条 宿舍须保持安静,严禁在楼内大声喧哗、哄闹。在宿舍内使用音响、电脑等应以不干扰他人为前提,如有违反经宿舍管理人员劝阻无效,3分/人次。如有违反经宿舍管理人员劝阻无效,态度恶劣者 10分/人次。
第四条 严禁在宿舍内踢足球、滑旱冰、打排球、打网球等,劝阻无效者扣3分/人次
第五条 严禁在宿舍内饲养狗、猫、鸟等宠物违者,劝阻无效者扣5分/人次
第六条 严禁在公共区域摆放私人物品,劝阻无效者扣2分/人次并且没收物品
第七条 不配合、不接受公寓管理人员管理教育,视其情况扣10分/人次。
第八条 在公寓内赌博、酗酒和打架斗殴,扣10分/人次
第九条 破坏公共财物者,扣5分/人次并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