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华南理工大学铭诚书院人文素质教育学分、创新能力培养学分认定细则》的通知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人文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计划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相关要求,结合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华南理工大学铭诚书院人文素质教育学分、创新能力培养学分认定细则》(见附件)。
公示时间:11月8日至11月12日。
如有异议,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铭诚书院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求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并提供相关事实依据。
联系人:韩亦杨
联系电话:020-81181716
电子邮箱:yinghaociwei@sc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