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根据学院发展学生党员工作流程,学院党委拟于近期开展团支部“推优”工作,推荐一批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的条件和要求
(一)“推优”工作要做到坚持标准、确保质量,推优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
2、已递交入党申请书;
3、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向党组织汇报思想状况;
4、热爱党,热爱祖国和人民,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具有无私奉献精神,能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
5、对党忠诚老实,言行一致,不隐瞒自己的观点,不曲解事实真相,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同不良倾向作斗争,坚持保卫党和国家的利益;
6、入党动机端正,目的纯正;
7、在学生工作、社会实践、学业帮扶或其他党团活动中表现积极者,可优先推荐。各团支部符合第1、2项推荐条件的名单统计见附件1。
(二)凡是有以下情况者,不予推荐:
1、在校学习工作期间受过学校、学院处分,至少在解除处分后一年内不予推荐;
2、责任心不强,工作不称职的学生干部,不予推荐。
3、截至“推优”,必修课程中仍有未通过者;
3、团员不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内活动、智慧团建系统未入驻、不按时缴纳团费、不接受团组织安排的工作任务,不予推荐。
截至3月10日仍有团费欠缴的入党申请人,经团支部核查无误,可取消其推荐资格。
二、“推优”工作流程
1、3月7日至11日,各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由团支委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的情况,入党申请人进行个人陈述,全体团员进行民主评议并投票表决,推荐人选得票数须超过应到会有投票权团员投票数的一半以上;
2、3月12日至13日,各团支委会根据平时考察情况,参照民主评议和投票结果,讨论确定“推优”名单,团支书填写《数学学院__团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信息表》(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xxy_scut@163.com ,邮件标题“团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信息表+团支部简称”;
3、3月16日,学院团委组织各支部拟推优名单参加“党的知识考试”;
4、3月17日至21日,学院审核确定本批“推优”名单并进行公示。获得“推优”资格的团员打印填写《数学学院____团支部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附件3),团支部委员会填写团员评议情况、团支部考察情况及意见,由团支书统一整理,3月24日前以支部为单位交至四号楼4218办公室,大学城校区交至C11辅导员办公室。
数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〇二五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