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硕士生:
根据学校于9月9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第一批硕士生国家奖学金”),截止目前,各院系已按通知要求完成第一批硕士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4﹞31号)。为做好我校2024年第二批硕士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批硕士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
学校根据各院系奖学金参评人数分配各院系第二批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数学学院获2个硕士生国奖名额。
二、评审对象、申请者基本条件及各院系评审组织工作
第二批硕士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对象、申请者基本条件及院系评审组织工作与第一批评审工作一致,具体根据学院于9月10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24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相关条款执行。
三、评审程序
1.申请者将相关证明材料交至所在学院(系)。
2.各院系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将评审结果及相关证明材料在学院(系)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于11月18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对各院系评审通过的获奖名单进行审核,将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主管校领导批准后上报教育部。
4.教育部确定获奖名单后,发放奖金并颁发获奖证书。
5.对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申请人,可在学院(系)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系)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工作小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学院(系)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生工作部(处)提请裁决。
四、报送材料
有意向申请的硕士研究生在11月4日12:00前将材料提交给学院4217学生工作办公室及指定邮箱,逾期视作放弃,提交要求如下:
【纸质版】
请准备好以下纸质版材料后提交至4217办公室或塞至4217门口收件箱,顺序为
1.附件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双面打印)
2.各类证明材料(一份)
(1)论文收录证明;论文检索证明(原件)、期刊封面以及首页(复印件)
(2)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注:每份证明材料首页须有导师签字;材料用燕尾夹或回形针归整,不要装订
【电子版】
附件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审批表》、附件2《硕士生国家奖学金拟推荐学生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统计表》以及各类证明材料的电子版以“硕士+姓名+第二批国奖申请”为命名方式,打包发送至邮箱:sxxy_scut@163.com
五、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部署,切实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各项工作。
2.所有成果申报材料的有效期截止到2024年8月31日,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成果不能重复使用(即曾经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成果不能在本次申报时重复使用)。
3.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不能同时享受捐赠奖学金(捐赠奖学金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4.各单位要确保申报研究生材料的真实性,若发现有学术造假或者学术成果重复利用的行为,取消该生本年度的评奖资格。
数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