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做好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等各项助学金评选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本学期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生(见附件2)
二、指标分配及评选要求
见附件1
三、评选程序及报送要求
1.学生申请:学院向全体学生公布各项助学金的所有信息,接受学生申请。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照附件1、附件8的相关要求填写对应申请表,各项助学金的申请表须双面打印。
注:
(1)所有纸质申请材料请用回形针固定,不要用订书针,并用铅笔在申请表右上角注明个人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生认定结果: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申请材料中如涉及《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申请表》原件或复印件的,由学院统一提交,不再需要学生本人提交。
(2)申请材料的整理:
纸质申请材料:以班级为单位收集汇总,按“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的顺序将申请材料排序。
电子申请材料:请将申请材料(含申请表、申请书等申请材料)扫描并按照特别困难、比较困难、一般困难保存在3个文件夹中,扫描件(pdf版或图片版)以学生姓名命名。
(3)申请材料的提交:
纸质版申请材料:除吴士珍助学金申请同学的申请材料需由学生本人于10月8日中午12:00前自行提交外,其他各项助学金的材料需以班级为单位提交(2021、2022、2023级本科生班级请以班级为单位,于10月10日前提交至学院4217办公室,2024级本科生请于10月10日前提交至C11辅导员办公室)。
电子版申请材料:除吴士珍助学金申请同学的申请材料需由学生本人于10月8日中午12:00前自行提交到sxxy_scut@163.com外(邮件命名:年级+班级+姓名+24学年吴士珍助学金申请),其他各项助学金的材料需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请于10月10日前以班级为单位,打包提交至sxxy_scut@163.com,邮件命名:年级+班级+24学年助学金申请材料。
2.初审:学院根据分配指标和评选要求对申请者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推荐人。推荐人确定后,在院(系)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院(系)将所有推荐学生的名单通过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助学金管理与申请”模块报送。
3.复核:学校将院(系)推荐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4.审批: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受助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资助单位审批确定。
四、评选要求
1. 评选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 助学金受助学生须为本学期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严格按照申请条件评选。
3. 各项助学金不得拆分,不得挪作他用。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学校原通知链接
http://www2.scut.edu.cn/aid/2024/0930/c9499a563559/page.htm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020-87110923
数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30日
附件2:数学学院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学校认定结果.xls
附件4:中集助学金受资助学生2023-2024学年评价表.docx
附件6:2024年度仲明大学生助学金拟资助学生名单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