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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本科生人文素质教育及创新能力培养活动学分认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7文章来源:华南理工大学数学学院浏览次数:3558

各班:

根据学校本科综合培养计划的要求,学生应取得一定的人文素质教育学分及创新能力培养学分,具体实施办法参见《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人文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务〔2017〕81号),其中人文素质教育学分(2学分)及创新能力培养学分(4学分)需同学们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志愿时以i志愿系统数据为准,有志愿时未录入的同学需及时录入。

为做好人文素质教育及创新能力培养活动学分认证工作,学院计划于每年9月至10月进行阶段性审核工作,大四下学期进行总学分审查。现将2024年9月审核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本次统计时间周期为:入学以来至2024年8月31日

二、每位同学需交材料

1.《人文素质教育活动、创新能力培养活动学分登记表》(附件二)打印版一式两份(注意排版,需排在一张A4上,填写模板可参见附件四),采用双面打印,注意表格中填写的所有条目都必须附有相关证明,相关证明材料须与登记表中的顺序一致。

2.把讲座票/活动票用固体胶水或双面胶(不准使用透明胶带)贴在一张A4纸上,并在纸上写好班级、姓名、学号,然后上交。

3.其他获奖或证明材料复印件(A4纸复印、打印),如为主办单位统一出具的证明材料,注意在名单中圈出个人的名字

4.将本人的所有材料按顺序装订好后,装入透明文件袋内,内附便签写好本人班级、姓名。以上材料10月11日(周五)前交至班级负责人处

三、各班负责人需交材料

本项工作由班长协同学习委员负责,班长亦可指派其他班委或邀请其他同学协助,组建4-6人审核小组,并把负责人名单报送至班长群。各班负责人需先初步审查本班同学的登记表及相关证明,确认无误后填写《人文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学分汇总表》(附件三),名单按拼音排序,同时相关证明材料须与汇总名单及登记表中的顺序一致。所有材料整理好后请于10月21日(周一)16:00前交至四号楼4217。《XX班人文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学分汇总表》以班级为文件命名保存,如:《21信计班-人文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学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sxxy_scut@163.com

四、注意事项

1.本次审核直接和毕业资格审查挂钩,审核后满足人文分、创新分毕业要求的同学后续不再需要提交材料,请同学们认真对待本次审核,积极配合开展工作,诚信提交材料;

2.本次审核,本人入学以来至2024年8月31日内的人文创新材料均需提交,在本次认定对应学分,且后续不再认定2024年8月31日前的任何人文、创新分材料,该时段材料自动作废,原则上除2024级本科生外,所有在读本科生均需提交材料

3.未尽事宜,以学生工作办公室解释为准。


联系人:魏老师,联系电话:87110923


附件一:本科生人文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培养计划实施办法(2017年修订).pdf

附件二:人文素质教育活动、创新能力培养活动学分登记表.doc

附件三:XX班 人文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学分汇总表.xlsx

附件四:人文素质教育活动、创新能力培养活动学分登记表(填写范例).doc

附件五: 课外科研实践项目加分证明.doc

附件六: 竞赛参赛证明.doc

 

数学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