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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社会捐赠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0文章来源:华南理工大学数学学院浏览次数:993

各班:

为做好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社会捐赠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以及捐赠方要求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且在学制期限内的本科生。捐赠方有其他要求的,以捐赠方的要求为准(见附件1)。

二、评选资格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

2. 测评学年度内无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而受到学校处分;

3. 群众基础好,操守品行受到学生广泛肯定;

4. 本学年内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或不通过科目(以首次考试成绩为准);

5. 体质测试成绩75分及以上;综合测评成绩总积分排名全班前33%、学业成绩积分排名全班前38%。

6.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表现良好以上。

三、奖学金标准、名额分配及具体要求

各奖学金标准、名额分配、评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

1.学生提交申请材料

(1)填写《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校级捐赠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或捐赠方指定的申请表(附件4-7)一式一份;

(2)各院(系)教务员签名、盖章的个人成绩单;

(3)相关获奖成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4)捐赠方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各院(系)根据上述要求,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组织评审,确定本院(系)的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并在院(系)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院系填写《2023-2024学年本科生校级捐赠奖学金院系评审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统一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确认。

3.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1)学生于9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版提交至四号楼4217办公室

(2)各院系须于10月10日前完成评审工作,10月14日前将学院评审获奖名单录入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并审核通过,并将获奖学生《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校级捐赠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一份)以及《2023-2024学年本科生校级捐赠奖学金院系评审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3)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奖贷科。

五、其他事项

1. 全体同学应当诚实守信,严禁弄虚作假。对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一经查实,除取消本次参评资格外,还将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

2. 同一学年内,各类奖学金不可兼得(有特殊要求的奖学金除外);

3. 申请审批表须学生本人认真填写,使用宋体小四号字体,单倍行距,采用A4纸双面打印;申请人签名处须学生本人亲笔签名。院系意见处由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名,并加盖院系行政公章。

4. 逾期不报或报送材料不全者做弃权处理。


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87110923


附件1-2024年本科生校级捐赠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校级捐赠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3-2023-2024学年度本科生校级捐赠奖学金学院评审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9-黄乾亨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10-澳门校友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

附件11-五粮液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分配表.xlsx

华南理工大学数学学院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