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相关文件(可点击查看)
【事假期间的待遇】
(一)事假期间的基本工资、省规定的岗位津贴发放按广东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一个月内事假累计达 3 至 5 个工作日的,当月校内岗位津贴按 50%计发;一个月内事假累计达 6 至 10 个工作日的,当月校内岗位津贴停发;一个月内事假累计达 11 个工作日及以上的,当月校内各项津补贴停发(住房维修与物业管理补贴、节日补贴除外);
(三)一年内事假累计达 22 个工作日及以上的,当年年终绩效奖励不发。
二、申请流程
线上:门户(可点击登录)——办事大厅—教职工请假申请——学院人事工作人员审批——学院党政负责人审批——相关单位审批
线下:教职工请假申请表—学院党政负责人审批—交学院党政办公室(4221)——相关单位审批
注:1.请假需同时向所在系部或分管负责人报备;办公室人员还需向办公室主任报备。
2.线下申请的,请教职工交学院党政负责人审批后再送至学院党政办公室(4221),党政办公室不定期集中送往人事处相关科室审批并反馈,急件可从快处理。
三、相关表格(可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