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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华南理工大学2018-2019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4-16文章来源:华南理工大学数学学院浏览次数:351

各二级团委(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推进共青团改革攻坚挺向纵深,激励各级团组织、共青团干部和广大团员青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建功新时代,校团委决定于近期开展2018-2019年度华南理工大学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共青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

(一)评选范围与比例

本次评选的先进集体包括先进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先进个人包括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十佳团支部书记,十大学生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标兵。

“先进团委”不设评选比例。

“先进团支部”:支部总数在8个以下(不含8个)的单位可申报1个支部,支部总数在816个(不含16个)的单位可申报2个支部,支部总数在1624个(不含24个)的单位可申报3个支部,支部总数在2432个(不含32个)的单位可申报4个支部,支部总数在3240个(不含40个)的单位可申报5个支部,支部总数在40个(含40个)以上的单位可报6个(以各基层团委为单位,数量以智慧团建系统统计为准,下同)。

“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名额不超过当年参加评优团员总数的5%。

“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选名额不超过支委以上团干部总数的10%。

申请者需满足以下评选条件,各二级团委可推荐“十大学生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标兵”候选人3名(本科生学生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各推荐1名,研究生学生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1名)

(二)评选时间安排

1.总结自评

各二级团委(团总支)组织召开本单位全体共青团干部会议,认真学习领会评选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让全体共青团员了解评选工作,积极参与评选。各团支部召开团支部大会,选举产生支部评审小组,负责本支部评审工作。评审小组成员一般应包括支部书记、组织委员等支部委员以及普通团员若干名。

2.院级评审推选

各二级团委(团总支)在各团支部推荐的基础上进行评审推荐,并对所有推选的先进集体及个人,通过网络、宣传栏等方式向全院师生公示。对于有异议的结果,各二级团委(团总支)要秉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进行调查了解,有错必改,无错也要解释清楚。

3.报送推选结果(422日前)

以各二级团委(团总支)为单位统一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要求报送及时、材料齐全、整理有序。

4.校级评审(423-24日)

学校团委组织评审小组对所有申报集体、个人进行资格评审,并召开团委常委会讨论决定评审结果。预计423日组织开展团委书记答辩会进行现场评审,424日召开团委常委会审核评定。

5.公示(425-427日)

学校团委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公示;并对有异议的结果进行调查,对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坚决追责。

(三)评选工作要求

各二级团委(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认真做好各项宣传发动、组织、评选等工作,确保评选过程公平、公开、公正。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及评选名额推选候选集体或个人。

各二级团委(团总支)要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试行)》(附件1)从评选范围中选择最优秀的集体和个人进行推荐,并于2019423日前将各类奖项的申报表及汇总表(附件2、3),按照注意事项及提交材料清单(附件4)要求,纸质版报送校团委办公室(五山校区海丽文体中心203办公室),电子版以“XX学院团委+校级两红两优”邮件命名发送至j2tw@scut.edu.cn。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试行)

附件2:申报表

附件3:汇总表

附件4:注意事项及提交材料清单

全文及附件下载


联 系 人:陈聪、张馨元

联系电话:020-87113630

邮箱:j2tw@scut.edu.cn


校团委

2019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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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学院各团支部请于4月18日前将各支部材料收齐,以团支部为单位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cutzuzhishijian@163.com,纸质版提交至四号楼4217办公室。

联系人:郑璐

联系电话:8711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