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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通报6起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15-11-19文章来源:浏览次数:151

    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省委、省纪委坚决拥护中央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战略,严肃查处了一批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问题。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现将近期查处的6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广州市西汉南越王博物馆馆长吴凌云违反外出请示报告制度受到行政警告处分。2014年10月21-26日,吴凌云未遵守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外出请示报告制度,没有提前书面请假或向分管局领导口头请假,私自赴石家庄邢台商谈邢台文物赴广州展览事宜、赴河北磁县参加学术研讨会和赴武汉探亲。2015年3月,因违反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吴凌云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乐昌市乐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朱子恒违反组织纪律等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和行政撤职处分。朱子恒出生于1980年6月,长期隐瞒篡改年龄事实,在1997年、1998年、1999年的考核登记表中,填写出生年月分别为1978年3月、1978年6月和1980年6月,违反组织纪律。此外,朱子恒还存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财经纪律问题。2015年4月,朱子恒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和行政撤职处分,按办事员安排工作。

  中山市黄圃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安监分局局长徐培凯拉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4年9月28日,徐培凯在黄圃镇民主推荐一名副镇长考察人选过程中,从事非组织活动,通过打电话给部分镇机关中层干部及村(社区)主要领导的方式为自己拉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5年2月,因违反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徐培凯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华县司法局潭下司法所所长薛茂恩纪律松弛受到行政警告处分。2015年4月,薛茂恩在参加县委政法工作会议期间,无视会场纪律。2015年8月,因违反组织纪律,薛茂恩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湛江市岭南师范学院基础教育学院英语系副主任梁新生编造政治谣言受到行政撤职处分。梁新生2012年至2014年间,其在微博上发表多篇言论过激的博文,有损党和国家形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5年7月,因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梁新生受到行政撤职处分。

  揭阳市揭东区锡场镇锡西村党总支书记林作绵违反民主议事规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13年12月至2014年2月期间,林作绵未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擅自将村集体所有的厝地分配给4位村民使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2015年2月,因违反民主议事规则,林作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民主议事规则等行为,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造成不良的政治影响和社会影响。上述案件的查处再一次证明,我省有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仍然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有的甚至我行我素,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对此,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维护中央权威,确保政令畅通。

  广东省纪委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重点做到:不得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不得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或者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不得编造、传播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不得泄露党和国家秘密;不得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不得违反重要情况报告制度,超越权限办事,搞先斩后奏、边斩边奏,甚至斩而不奏;不得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做出的重大决定,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不得在党内搞匿名诬告、打击报复等非组织活动,破坏党的团结统一;不得在选举或干部选拔任用中搞封官许愿、跑风漏气、拉票、打招呼;不得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不正当利益。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正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将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列入纪律审查重点,抓早抓小,快查严处,做到执纪必严、寸步不让。(广东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