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试卷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提高试卷质量,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本科期中教学检查暨课程质量专项评估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期末考试试卷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4-2025年第一学期所有理论课教学课程的期末考试资料均为检查对象,包括以笔试、课程论文、大作业等为考查形式的考试资料,以及各学院(系)试卷资料存档台账。

二、检查要求

1.检查内容。按《华南理工大学本科课程考试工作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华南工教〔2019〕17号)和课程教学大纲的考核要求,检查内容包括课程试卷命题、评阅、试卷分析、材料归档等方面的规范性与质量,以及学院(系)试卷存档的台账记录情况。

2.检查形式。2024-2025年第一学期所有开设的理论教学课程均为检查对象;各学院(系)应动员全体任课教师参与自查和学院(系)内检查工作,采取任课教师自查、学院(系)检查和学校复查相结合,第一阶段开展任课教师自查和学院(系)内交叉检查,在学院(系)检查的基础上,学校分组开展复查。

3.及时整改,持续改进。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好问题台账,落实整改,制定持续改进措施和方案,形成检查、反馈、整改、持续改进的良性闭环。

三、进度安排

1.3月20日前,完成教师自查与学院(系)检查。各学院(系)任课教师完成考试资料自查、归档;学院(系)组织开展交叉互查工作,课程之间相互交叉复核,任务落实到人,对以往存在存档质量问题的课程应重点检查,填写期末考试试卷质量检查表(附件1)并签名,做好试卷检查情况的台账记录(附件2)。

2.4月3日前,完成学校复查。按2024—2025学年度第一学期本科期中教学检查分组安排(参见附件3),各小组到学院(系)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各学院(系)还需委派3-5位工作人员参与学校检查小组的检查工作,人员名单报各检查小组联系人。检查小组将检查情况登记小组汇总表(见附件4)。

3.4月11日前,完成问题反馈、落实整改。教务处汇总检查情况,反馈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各学院(系)针对问题及时完成整改,并制定持续改进措施,并将整改方案、落实情况和持续改进措施等形成检查工作总结(附件5)。

4.4月16日前,提交总结报告。各学院(系)提交需要整改课程的试卷检查表扫描件(附件1),以及试卷检查工作总结(附件5)。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五山校区,刘老师、张老师,87112234;

大学城校区,商老师、熊老师,81182788;

广州国际校区,王老师, 81181633。

 

附件:

附件1-期末考试试卷质量检查表.xlsx

附件2-学院(系)试卷检查情况台账表.xlsx

附件3-期中教学及试卷检查分组安排.docx

附件4.学校检查组试卷检查情况汇总表(另行通知 )

附件5.学院(系)试卷检查工作总结.docx




 

教务处     

广州国际校区教学事务办公室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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