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须携带规定的证件(本科生为校园卡或学生证,进修生为进修证,旁听生为旁听证)提前十分钟进入考场,不带有效证件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按监考教师排定的座位入座,不得私自调动座位。学生入座后,须把证件置于桌面左前角待查。学生要清理座位,非考试用具集中放在讲台上,考试用具不得传借。
二、学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录放音机和电子记事本等物品进入考场。迟到三十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场,该科考试作缺考处理。
三、考试应保持安静。如试题字迹不清,可举手询问,不得就题意发问;凡装订成册的试卷不得拆开。
四、考试一律使用由监考教师发给的草稿纸,不得使用自带的草稿纸或草稿本。
五、学生应独立完成答卷,考试时不得交头接耳、旁窥、抄袭、夹带、传递纸条、打手势等方式传递信息。
六、考试中途学生不得离开考场,若要离开考场,须先交卷且不得返回考场继续考试。如有特殊情况,须经主、监考教师同意作特殊处理。
七、开考后四十五分钟后才可交卷离场。提前交卷的学生,须将试卷有文字的一面合拢叠好放在桌上,获监考教师同意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或附近逗留、喧哗。
八、学生须按时交卷,考试结束时间一到,学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将试卷有文字的一面朝下放置桌面上,起立并立即迅速离开考场,不得带走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交卷时间,否则,监考教师有权根据情况作出处理,直至试卷作废。
九、学生在考场内应听从监考教师的指挥。违反考试纪律和作弊的学生,必须作书面检查,学校将根据其认识错误态度、情节轻重按《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考核作弊违规的处理规定》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