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各有关部门:
本学期期末考试周为第19、20周(即2024年12月30日—2025年1月10日)。为做好我校三个校区本科期末考试工作,保证考试安全、平稳、有序进行,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本科课程考试工作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1.考试时间与座位安排
本学期各科目的考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即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晚上19:00—21:00。按照隔双位随机就坐的原则安排座位表。
2.考试命题与审核
考试命题:(1)基础课程要有一定程度的教考分离,由命题小组命题,命题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2)试题内容应涵盖课程教学大纲所列的考核要求,思想观点正确,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要求,没有政治性和政策性错误。(3)要求有A、B卷、答案与评分细则。(4)严格控制试卷重复率。同一门基础课程A、B卷及近3年的考试试题重复率不超过5%;其他课程A、B卷及近3年的考试试题重复率不超过10%。
试卷审核:院(系)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教学团队负责人负责组织安排试题审核工作,具体课程审核责任落实到人,严格审核试题内容,把好命题质量关,命题教师与审核教师均须在“试卷付印审核登记表”上签名。
3.试卷提交时间
300人以上的考试试卷应提前3周,300人以下的提前2周(节假日不计)送到考试中心印制。试卷印制与领取不得托人代办。
4.主、监考教师安排
主考教师由开课院(系)选派,监考教师由学生所在院(系)选派,40人以上派2名监考人员,70人以上派3名监考人员。主考教师对考场全面负责(包括考前安排考生座位表),主考、监考共同完成考试工作。
5.学生证件要求
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或校园卡(学号、姓名、相片等信息清楚)参加考试,否则不具备考试资格。未携带有效证件的学生将不予参加考试。
二、工作要求
学校成立由各院(系)、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本科教学督导员组成的巡考小组,执行考场纪律检查工作。各院(系)应成立考试工作小组,认真做好考前宣传、监考和巡考安排等各项考试工作。
1.成立院(系)考试工作小组
院(系)应成立以分管本科教学工作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正、副组长的院(系)考试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院(系)的考试工作,把好试卷质量关,加强考风考纪宣传和选派监考工作,并配合学校及时处理本院(系)考试中出现的问题。同时,选派人员参加学校巡考小组,按照考场纪律检查工作要求做好巡考工作。
2.落实考试工作安排
院(系)要高度重视监考人员选派和培训工作,监考人员应是学校在岗教职工。院(系)还要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华南理工大学本科课程考试工作管理办法》《华南理工大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华南理工大学监考人员守则》和《华南理工大学考场纪律巡查人员工作要求》等管理文件,加强对主考和监考的考场职责培训。主、监考老师严格按规定组织考试,维持考场秩序,提示考生清理座位物品、禁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加大考试过程的巡查,对考场上有违纪意图的学生应立即警告纠正,对确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学生,主考、监考、巡考应如实记录违纪作弊事实,做好材料登记并及时报考试中心处理。
3.做好考风考纪教育
院(系)应本着“以人为本、防范在先”的原则,认真开展考前学生动员,督促学生认真复习备考,组织学生学习《华南理工大学考场纪律》和《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结合典型案例进行考试诚信教育和纪律宣传,营造良好的考试氛围。
4.提交考试相关材料
请各院(系)12月6日前将“院(系)课程命题质量审核工作安排表”和“院(系)期末考试安排汇总表”,12月13日前将“院(系)巡考小组安排及巡考人员名单”(含手机联系方式)报送考试中心,学校将统一安排巡考工作。
三、联系方式
五山校区:张老师,地址:32号楼320202室,联系电话:87112234,邮箱:yangzh@scut.edu.cn;
大学城校区:商老师,地址:A2教学楼2楼办公室,联系电话:39380118,邮箱:hshang@scut.edu.cn;
广州国际校区:王老师,地址:广州国际校区F1-a213,联系电话:81181633,邮箱:jtwang@scut.edu.cn。
附件:1.院(系)课程命题质量审核工作安排表(模板)
2.院(系)期末考试安排汇总表(模板)
教务处
广州国际校区教学事务办公室
学生工作部(处)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