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2024〕42号
为进一步深化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激励我校本科学生积极融入国际化教育,增强国际化意识和国际竞争力,全面提升国际交流语言能力与水平,进一步满足英语学习的个性化需求,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学校鼓励学生参加托福网考(家庭版除外)、普通类雅思(学术类)考试,考试成绩达到一定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免修大学英语课程。
第二条 申请免修的大学英语课程适用于春季学期开设的学术英语(二)或大学英语(二)(大学城和五山校区)以及学术英语与科技交流(二)(国际校区)。
第三条 学生只能在专业培养计划修读大学英语课程的学期申请免修,对于重修、重考的学生,不允许申请免修。
第四条 学生需在春季学期(首次修读课程)第一次面授课前(含第一次面授课时,通常为学期第四周)提交本学期大学英语课程的免修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学生填写免修申请表(见附件)并附相关成绩证明交至所在大学英语课程教学班级任课教师处。外国语学院组织审核学生免修申请,于第六周前将全校当前学期申请免修的汇总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广州国际校区学生报广州国际校区教学事务办公室)备案。
第五条 学生申请免修大学英语课程后,应保留免修课程的选课记录。学生可以在免修课程的上课时间自主安排学习。
第六条 学生申请时,其托福网考(家庭版除外)、普通类雅思(学术类)成绩必须在2年有效期内。申请免修需要达到的考试成绩及对应的大学英语课程免修成绩如下:
英语水平考试项目 | 可免修的大学英语课程 | 课程免修成绩 | ||
托福 | 雅思 | |||
79-93 | 6.5 | 学术英语(二) | 学术英语与科技交流(二) | 85 |
94-101 | 7 | 大学英语(二) | 90 | |
102及以上 | 7.5及以上 | 95 |
第七条 学期末大学英语课程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以学生免修申请表中课程免修成绩的审核结果为依据,录入教务管理系统课程总评成绩。免修申请表复印件随课程考试资料存档。
第八条 学生申请免修大学英语课程后,仍可以参加免修课程的学习。如参加了免修课程的日常课堂教学活动以及期末考核,则该门课程的总评成绩按实际获得的成绩记载,不再按课程免修成绩记载。
第九条 本细则自2024级开始实施。本细则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负责解析,具体工作由外国语学院承担。